李姓大三學生上週在烈日下從台北市騎機車回苗栗市,隔天起來發現手腳都曬傷,左上臂還起水泡,到大千醫院治療,沒想到竟被曬到二度淺層燙傷,大千整形外科醫師曾鼎昌提醒大家,烈日下從事戶外活動,皮膚務必保持溼潤,以免曬傷。
曾鼎昌說,李姓大學生新買機車,因騎機車較具機動性,沿途還可旅遊,他趁暑假騎回苗栗,上午11點從台北出發,太陽正大,他穿著背心、短褲沿著省道南下,騎了兩個多小時,下午1點多到苗栗市。李姓大學生隔天起床發現手、腳都已曬傷,上臂尤其嚴重,左手臂起了一個1.5公分大的水泡,腫脹刺痛灼熱,到大千醫院求診,曾鼎昌診療發現,患者已是二度淺層燙傷。
曾鼎昌說,皮膚在40度C高溫連續曬兩小時,就有曬傷現象,曬傷反應在2至6小時出現,24小時後達到最高峰,因紫外線被皮膚吸收損傷細胞,破壞DNA,皮下血管擴張,把較多血液帶到皮膚表層,而有發紅、變熱、發炎反應。曬傷初期症狀脹紅、浮腫、乾燥、緊繃、騷癢,嚴重者有水泡、破皮、劇痛,水泡除非大於5公分才用空針抽水,否則不需弄破,避免感染,約3至5天可以痊癒。
